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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下达我市“4.20”芦山强烈地震重灾区因灾致贫学生实行特别资助资金1994.8万元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8-08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省财政厅下达我市“4.20”芦山强烈地震重灾区因灾致贫学生实行特别资助资金1994.8万元。一是对重灾家庭的普通高校的在校学生给予两年学费定额补助;二是对重灾家庭的普通高中的在校学生免除两年学费。此项特别资助政策资助时间2013年秋季学期-2015年春季学期(两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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