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雅安市救灾物雅安市资储备中心的批复》(雅编发〔2014〕24号),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系雅安市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全市民政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负责救灾物资进入雅安市的验收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储备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按时完成救灾物资调运任务:对经检测认定无法继续使用的储备物资按规定处置报废。根据雅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为保障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以及单位日常工作的顺利雅安市开展,恳请市政府批准设立“雅安市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银行专户。
妥否,请批示。
雅安市民政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