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开展“暖冬行动”。
在全市开展了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拉网式普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在口粮、棉被、衣服等御寒物资方面的困难,特别是对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孤老、孤残、低保和中高山困难家庭进行重点掌握,逐户建立困难需求救助档案,“建档立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及时备足备齐和发放过冬御寒物资,帮助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暖冬行动”期间,市民政局共下拨冬春救助资金2756万元,全市向受灾困难群众发放棉被67675床、棉大衣7488件、棉衣裤29913套、毛毯6020床、电热毯4133床、粮食224915.5公斤、食用油77940公斤。
二、加大特困户农房重建帮扶力度。
对全市重建户中自身无力建房的625户特困户和建房存在困难的4482户困难户,采取政府兜底、干部帮助、企业帮扶等形式加大建房帮扶力度,加快他们的农房重建进度。625户特困重建户住房已在2014年春节前建成并实现了“搬新家,过新年”;4482户重建困难户住房也已于2014年4月20日前全部建成并入住新居。
三、全面落实“4·20”芦山地震补助政策。
为确保临时生活救助、农房维修加固、农房过渡安置、农房重建补助等各项补助政策落实,市民政局成立了监督检查指导组,督促各县(区)民政局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到乡镇、村、组、受灾户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程序操作不走过场,有力地推动了临时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过渡安置补助、维修加固补助、重建住房补助兑现工作的顺利实施。
截至6月30日,全市已发放“4·20”地震临时生活补助568025人70438.25万元、救济粮34253.5吨;农房过渡安置补助发放78925户23568.6万元农户过渡安置补助金;发放农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53530.17万元;发放农房重建补助资金68341户151854.81万元。
四、加强备灾工作。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印发了《关于做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的通知》(雅市民〔2014〕30号)、《关于抓紧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雅市民〔2014〕56号)、《关于加强救灾物资管理的紧急通知》(雅市民〔2014〕82号)等文件,对汛前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提出了要求,对县(区)准备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2.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
我局对全市所有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长期避难场所的供水、供电、排污、监控、广播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避难场所各项功能正常运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标识标牌设置不全、衔接管理尚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与各避难场所管理单位衔接,落实了管理联系人员。
3.做好救灾物资准备。
目前已采购彩条布80000㎡、棉被14000床、防潮垫2000张、雨衣雨鞋2000套,手电筒2000个补充到市物资储备仓库。县区也按照要求,对储备物资进行清理,补充采购不足部分。目前,全市(含县区)储备棉被35620床,粮食151吨,帐篷17645顶。
4.严格汛期值班制度。
全市民政局从4月份就开始安排汛期值班,每班二人,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灾情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