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委厅〔2014〕23号)将贫困人口变化率列入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体系。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我市2013年底省定农村贫困人口10.39万人,贫困发生率9.1%。
2014年,我市承担扶贫解困民生任务为“扶贫1.35万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依托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贫困村灾后重建项目的大力实施,2014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减贫808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9.86%,贫困发生率由去年底的9.1%降为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