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重建目标,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面对“4·20”地震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迎难而上,创新实干,全力抓好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劳动就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338人,比上年增加621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04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761人。全年共帮助40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32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9%。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 34.9万人,比上年增加 1.9 万人。其中省内转移 26.94万人,增加3.85 万人;省外输出 7.94万人,减少1.96万人;外派劳务0.01万人。省内转移就业人数超过省外输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出现新格局;全年实现劳务收入 38.3 亿元,比上年增加7.26 亿元,增长 23.3 %。
全年共帮助105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组织394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招募146名“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基层服务。2010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7.1%。
全年组织2859人参加创业培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092万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847人,带动(吸纳)就业3065人,全年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428人。
全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1.77万人次,求职成功率53.93%;提供职业指导服务1.86万人次。
全面落实灾就业援助政策,4.20地震后,全市共开发灾后临时公益性岗位9000个,阶段性安置灾区就业困难人员8927人。
全年争取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11760万元,省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415万元。
二、收入分配
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成了公务员第三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和公务员津贴补贴职级标准调整工作,同步提高(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标准)和退休人员补贴水平(标准)。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公前已退休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事业单位离岗待退人员待遇。调整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对50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发布全市平均工资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880/月调整为1070元/月,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3元调整为11.1元。
三、社会保障
以扩大覆盖面、保证可持续为重点,切实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全年五项社会保险(不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收入合计23.46亿元,比上年增长8.63亿元,增长率为58.19%。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合计21.57亿元,比上年增长3.45亿元,增长率为19.04%。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4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7.26万人,增加1.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10.56万人,增加1.45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率100%。
年末参加城乡居民保险人数46.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2万人,其中,享受城乡居民保险待遇1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5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8.84亿元,比上年增加8.41亿元。其中当期征缴收入17.57亿元,增收7.83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7.34亿元,比上年增加3.1亿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16.75亿元,增加2.83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84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74亿元,比上年增加0.0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0.42亿元,比上年减少0.24亿元;各级财政补贴1.26亿元,比上年增加0.24亿元。基金总支出1.25亿元,比上年增加0.01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1.25亿元,比上年增加0.0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16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2万人,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3万人,增加0.9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6.26万人,增加2.8万人;农民工1.37万人,增加0.09万人;灵活就业人员5.49万人,增加1万人。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元,比上年提高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3万元,比上年提高1万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2%、73.4%,比上年分别提高0.21和0.63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4.87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4.8亿元,增加0.75亿元,统筹基金收入3.03亿元,增加0.38亿元。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4.17亿元,比上年增加0.4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64亿元,增加0.2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6.0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4.2亿元。
全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0.76亿元,比上年增加0.23亿元。其中缴费收入0.32亿元,各级财政补贴0.43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0.64亿元,比上年增加0.04亿元。基金年末累计结存0.44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5万人。其中女性2.8万人,增加0.05万人;农民工1.23万人,增加0.43万人。
全年共为1540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682.68元,比上年增加70.9元,增长11.59%。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0.52亿元,与去同期持平。其中征缴收入(含失地农民)0.51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0.25亿元,比上年增加0.14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0.13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0.04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28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3万人,其中女性3.11万人,农民工2.84万人,高风险企业1.33万人。全年有0.11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0.41亿元,比上年增加0.0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4亿元,增加0.02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0.44亿元,比上年增加0.0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0.39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5.1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3万人,其中女性2.09万人;农民工0.74万人;私营企业0.49万人。全年有956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77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0.19亿元,比上年增加0.0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9亿元,增加0.03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0.1亿元,比上年增加0.0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0.3亿元。
全面落实地震灾后社会保险政策,4.20地震后,缓缴社会保险2132.59万元,涉及职工15865人。其中 基本养老保险 缓交1760.12万,涉及职工4447人。 工伤保险缓缴62.91万,涉及职工2701人。生育保险缓缴45.71万元,涉及职工4853人。基本医疗保险缓缴263.85万元,涉及职工3864人。为188户企业降低了失业保险费率,涉及职工2.16万人,少征收失业保险费844万元。
四、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专家服务团智力援助活动深入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取得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资格291人,遴选产生各类专家5名。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招收博士后3人,到年末全市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已达2个。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4项,引进国(境)外高层次和紧缺人才18人次。示范推广引智成果4项。执行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1项,参训人数20人。为28511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24550人获得职业资格证;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48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71人。全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814人。
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21.65万人,其中技能培训1.05万人,品牌培训1459人,在岗培训4588人。
全市共有技工学校2所,全年招收新生150人,比上年减少86人;毕业学生225人,减少186人;技校毕业生就业率98%。培训社会各类人员6057人。年末实有在校学生618人。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0个,培训各类人员7839人,培训结业人员7345人。就业训练中心8所,培训社会各类人员2604人。
五、人事管理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员考录、培训、表彰奖励、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不断加强,全年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388名,推荐省委、省政府表彰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2个和先进个人73名。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全省覆盖,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26人。全年完成20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全年组织涉及全国、全省、全市的各类人事考试30项,参考人数4.41万人次。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全面启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主动预防和及时查处功能显著提升,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到2013年末,全市全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2%,其中农民工55%。签订集体合同1456户,覆盖105447人,集体合同签订率85%。全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工业园区已有2个,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街道(乡镇)、社区9个,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个和9个。
建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290个,其中以县(区)为单位的一级网格8个,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二级网格152个,以社区、自然村为单位的三级网格130个。纳入网格管理企业近2000户,实现“两网化”管理全域覆盖。各级网格内配备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527人,平均每个网格达1.8人。其中劳动保障监察员284人,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243人。首次召开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现场会。
扎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效能。妥善调解处理金安公司、川农大后勤服务总公司、市公路收费中心等集体争议,及时调处施工工地民工工资案件。全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67件,办结657件,涉及人数836人,涉案金额1159万元,其中,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9件,调解结案436件,裁决221件,调解成功率66.36%,法定时效内的结案率为100%。
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劳务派遣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113家,涉及劳动者人数9.5万人,受理投诉案件544件,举报案件175件,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督促30户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5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56万元。每名监察员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达70户。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圆满实现了“春节前全市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阶段性目标,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了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为推进灾后科学重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元旦、春节前后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90起,兑付农民工工资8347.7万元,涉及农民工7743人,人均兑付1.08万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窗口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2011-2013年度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各项社保基金收入支出数据为决算数据,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