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政府工作安排,雅安市审计局接受雅安市公路管理局申请,组织四川协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瀑布沟水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国道108线、省道306线绿化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已于2014年7月7日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本标段为瀑布沟水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国道108线、省道306线全线绿化工程。其中:国道108线全长55.48公里,包括:第一栽植段14.20公里(桩号k2517+200-k2531+400),第二栽植段41.28公里(桩号k2531+400-k2572+683.39)。省道306线全长31.38公里,包括:第一栽植段13.46公里(桩号k62+550-k76+010),第二栽植段17.92公里(桩号k76+010-k93+927.55)。
(二)批复情况:瀑布沟水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省道306线三谷庄至国道108线段(含汉源大树大桥)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8〕1562号批准立项,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3000万元,经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8〕509号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总金额为71869.95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省两级补助和国电大渡河公司出资,项目业主为雅安市公路管理局。
(三)参建单位:本工程经招标确定由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山东省德州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建设项目监理,业主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经公开招标投标由四川万花环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4,680,058.00元(无暂列金额)。
(四)项目实施情况:本工程于2009年11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4,680,058.00元,合同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交工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实际的开工日期为2009年12月11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9月27日。工期延误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责任分摊。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该工程合同金额为4,680,058.00元,建设单位核定送审金额6,261,155.00元。结算送审金额超合同金额33.78%,超合同金额1,581,097.00元。
结算送审金额超合同金额情况如下:
1.路基工程变更增加金额299,575.00元;
2.绿化及环保工程变更增加金额1,300,954.00元;
3.工程保险费减少19,432.00元。
变更的审批程序:根据《四川省地方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国道108线、省道306线绿化工程的变更分别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关于瀑电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国道108线路基加固变更设计确认的函》(交路工函〔2014〕123号)和雅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对瀑电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国道108线路基加固变更设计的批复》(雅市交建〔2014〕114号)批准同意,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变更增加投资1,410,627.00元,变更范围为流沙河大桥绿化工程一处,内容包括撒播草种及铺草皮3712平方米、种植乔、灌木1501株,增加费用在项目资金(含预备费)中解决。
(二)审计结果
瀑布沟水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国道108线、省道306线绿化工程的送审结算造价6,261,155.00元,经雅安市审计局审计,审定结算造价5,999,476.00元,审减金额261,679.00元,审减率4.18%。审减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和植物单价有误、未计算工期延误违约处罚。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