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政府工作安排,雅安市审计局接受雅安市供排水公司的申请,对其组织实施的二、三水厂自控、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已于2014年7月3日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情况:该项目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雅安市供排水公司二、三水厂自控、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雅发改投资〔201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雅安市供排水公司二、三水厂自控、中心调度室及城区各压点相关设备、仪器、仪表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19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雅安市供排水公司。
(二)参建单位:本工程由业主委托四川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鑫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工程监理,通过比选确定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选,中选金额1,944,360.00元,招标预算控制价1,980,000.00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本工程于2012年3月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1,944,36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对象等所有其它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开工日期2012年4月,2012年11月16日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实际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9日,延误工期499天。工期延误的情况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同意延期,互不追究违约费用。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
施工单位编制的送审结算金额为1,957,420.00元,其中:合同金额为1,944,360.00元,签证增加金额13,060.00元。雅安市供排水公司委托雅安朝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定金额1,944,360.00元,审减金额13,060.00元。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报经雅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评审审定金额1,904,460.00元,审减金额39,900.00元,审减率2.05%。
(二)审计结果
雅安市供排水公司组织实施的二、三水厂自控、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送审市审计局的结算造价为1,904,460.00元,经我们审计,审定结算造价为1,860,160.00元,审减金额为44,300.00元,审减率2.32%。审减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计算错误。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