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卷归档
1、凡是反映本局重要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等均属归档范围。
2、次年第一季度内由各科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归档,按规定及时移交本局档案室统一编号归存或移交市档案局。
3、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文件材料。组卷时一般采用年度、文种年号、问题分类法进行。个别特殊文件材料可采用其它方式组卷归档。
二、档案保管
1、档案保管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严禁在室内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及时修复已发生霉变残损的档案。
2、存放积累本局案卷立卷说明、分类方案、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材料。
三、档案保密
1、接触到的秘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
2、绝密件、正在办理过程中的重大人事变动请示等重要文件、档案,实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四、档案利用
1、查阅、借阅档案由综合科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2、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在档案上涂改、划线、打圈或损坏,用后及时归还。未经同意不得将档案带出本局或转借他人。
五、岗位要求
l、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政治性强、服务周到细致、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熟悉所存档案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业务。
3、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立卷归档、移交本局的档案材料。
4、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