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我市主权外债项目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为减轻灾区债务负担,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近日,财政部决定对我市主权外债项目因灾损失债务予以全额减免,减免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054.66万元,涉及我市市级项目单位及雨城区、荥经县、天全县、芦山县,其中: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2个,减免金额1945.75万元;外国政府贷款项目1个,减免金额108.91万元。
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将相关债务减免落实到灾区最终债务人,切实减轻灾区债务负担,促进灾区加快恢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