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各县(区)申报革命老区项目,近日已获得省财政厅批复,争取到位2014年第二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747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共争取到位201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5,814万元,比去年增加747万元,增长14.74%。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按照专项财力转移支付“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模式实施管理,专项用于革命老区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建设改造、烈士陵园维修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建设维护等专门事务和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关事务,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建设维护。市财政局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并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县(区)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