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川交函〔2014〕246号文精神,现将2014年度通村通畅建设车购税投资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此次计划抓紧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规模、降低标准。
二、要加强项目管理,并同步实施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中小桥梁建设,确保实施效果。
三、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财务部门衔接,尽快到位 车购税补助资金。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车购税补助资
金金额用于项目建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各地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并通报工程建设情况。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