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即将结束,为了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经济普查工作的情况,请各县(区)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鼓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府经普办字〔2013〕17号)文件的精神要求,上报县(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经济普查工作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认真统计参与经济普查工作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人数,并统计好其中签订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毕业生人数(格式见附表)。
二、从组织形式、培训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今后工作建议五个方面,精练简要地说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县(区)经济普查工作的主要情况。
三、请各县(区)于4月15日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版word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至市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
附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经济普查工作人数统计
雅安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附表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经济普查工作人数统计
___________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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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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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见习协议人数 (个) |
购买保险人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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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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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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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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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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