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审计局关于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2014年7月工作安排的指导意见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07-1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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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有力有序顺利推进,现将2014年7月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安排如下,请市审计局各跟踪审计督导组、各县(区)审计局、市本级项目跟踪审计组结合自身实际,安排落实相关工作。
一、工作重点
(一)以资金为主线开展跟踪审计
重点审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调查部门(单位)管理、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情况,财政部门、其他管理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部门(单位)的财政资金结存情况,揭示、分析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二)对重点项目持续开展跟踪审计
重点审计截止审计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接收、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开工推进和建设管理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等情况,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项目推进的原因和潜在风险,提出审计建议。
市本级各审计组按照已制定的2014年下半年监督检查计划,对市本级重点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坚持重大项目重点跟踪、一般项目全面关注,加大对关乎全局、社会关注、投资额大的项目和民生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
(三)继续开展6月份审计调查相关工作
针对6月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审计局各跟踪审计督导组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审计机关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掌握了解各县(区)灾后恢复重建总规实施项目调整情况,项目资金安排和落实情况,项目调整后开工建设推进情况。
二是按照省审计厅方案和雅安市审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工作方案切实做好2014年6月审计调查的通知》(雅审办〔2014〕28号)要求,对城房重建、教育、卫生、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审计调查中存在的缺陷,继续开展审计,确保审深查透,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四)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进行全程留痕管理,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通过审计情况通报等形式,限时发点球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促进规范提高。
一是市本级各跟踪审计组加强对上一轮市本级项目跟踪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二是各县(区)审计局加强对6月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的督促整改。
(五)启动对农房重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由市审计局统一制定《审计调查工作方案》,于月底启动农房重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六)加强对县(区)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工作的督导检查
市审计局各跟踪审计督导组要深入基层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点,加强对各县(区)审计局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了解县(区)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指导县(区)及时解决,共同推动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顺利推进。
二、工作要求
(一)报表、报告上报时间
市本级各跟踪审计组、各县(区)审计局于7月23日前将省审计厅报表上报市局重建办,本月跟踪审计报告经市局督导组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正式上报市局重建办。
(二)加强信息反馈和报送
请市本级跟踪审计组、8县(区)督导组,各县(区)审计局,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