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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限时办结制度

来源:市群工局 发布时间:2014-07-10 17: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我局各科所承办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二、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在接到事件发生报告后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在15分钟内进入信息核实、跟踪程序。需向省委省政府信访办报出的紧急重要信息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

三、收发传真电报:上班时间特急、特提电报随到随办,其他电报一般应在30分钟内进入办理程序。下班时间紧急重要电报必须在1个小时内办毕。

四、文稿报送:最迟应按报送截止日期当天报送;没有时限要求的文稿,即接即办,在5个工作日内办出;紧急重大任务,按局领导要求办出。

五、局领导批示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按局领导要求时限办结;没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在收到批示复印件后的5个工作日办出。

六、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相关科最迟应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相关材料,送分管局领导审签。

七、文件办理:在收到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办出,急件随到随处理;网上公文确保1个有效工作日内下载办出。需发出的本局文件,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校核工作,按有关程序进入审签程序。制发本级文件,一般应在局领导审签程序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发出、印制工作。制发联合行文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八、本局领导交办事项,在半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需要反馈办理情况的,在交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的半个工作日内反馈交办领导。

   九、群众来信来访、复查复核办理按照《信访条例》、《雅安市人民政府规范市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规定时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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