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遵守党政干部的相关廉政建设规定外,本局干部职工还应做到:
一、不借工作之便索取上访人的钱物。
二、不接受上访人员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不接受基层的请客送礼。
四、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
五、不在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六、不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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