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跨行业、跨部门的复杂疑难问题,由本局分管副局长召集相关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协调。
二、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协调会的要求进行工作后,上访群众仍未息诉息访的,报本局局长进行协调。
三、对本局局长协调有困难的重大信访问题,报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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