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市人社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至8月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旅游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
检查内容涵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
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取得了劳务派遣许可证、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合法、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对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检查,重点检查“三性”岗位使用被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情况、被劳务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情况、有无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情况、有无自设劳务派遣企业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