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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微企业获得省级385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4-07-09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经过全市经信委系统加强对企业项目实施的工作指导、认真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现场核查和指导项目实施企业规范资料,与财政局共同对今年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行审查和申报。近期,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安排下达了我市201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包含了对成长型企业、规模以下小微企业和改善融资环境三个方面的支持内容,我市9户中小微企业共获得无偿扶持资金385万元,其中3户规模以下小微企业获得11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较去年增加了38%;芦山、宝兴两个县的中小微企业占了总资金的75%;两户融资担保公司各获得业务补助资金20万元。充分体现了省级部门对我市“4.20”芦山地震极重灾区灾后重建的关注和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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