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雅安市民政局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重建、加快发展,“打好硬仗”、“补上欠账”,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努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各项民政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民政服务管理规范化、社会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在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
1、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作
民政灾后恢复重建,事关雅安人民福祉,要坚持主线、突出优先,要抓住大机遇、打好大硬仗,后发追赶,全面提升,要紧扣市委、市政府“三个时间节点”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所等43个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4·20”全面开工、“7·20”全部开工建设,力争通过三年重建,补上民政建设发展的“欠账”,整体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慈善组织的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援助,抓好慈善捐赠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确保项目落地和资金使用安全,实现高效重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2、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1)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推动实施《四川省“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开展“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突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大演练工作,提升全民防灾避险整体水平。做好“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312个防灾减灾规划项目工作,全面完成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确保全市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互联互通,投入使用。健全和完善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救灾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五大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大和丰富救灾物资储备,提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保障能力。加强灾情管理工作,加大对基层(县、乡、村)灾害信息员培训,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减灾委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形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良好的工作机制。
(2)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进一步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工作机制,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后续扶助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现有社会救助体系。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健全和完善以市统一制定和调整低保标准机制,分类指导各县(区)提高低保标准,实现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进出有序”的低保工作格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市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95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90元。
(2)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互衔接。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2%。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调标政策,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和配套设施。完善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实现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全市全覆盖。
4、抓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和“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大力支持老龄事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石棉、汉源两县要创建“四川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通过九大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新增改造养老床位940张,建设28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争取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70%城市社区和40%农村社区。健全以五保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为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完成覆盖目标任务18800人。实现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新增床位710张,为“十二五”末实现“9073”(90%的老年人通过自我照料和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组织提供的各种专业化服务实现社区照料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养老)养老格局打下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要求,在抓好农村敬老院、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底线”的同时,结合生态区位优势、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制定优惠措施,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强化机构养老服务,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全面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
(2)完善儿童福利制度。贯彻落实孤儿保障制,加强资金发放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实施“十二五”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启动实施市儿童福利院新建项目,汉源县完成新增儿童福利院100张床位目标任务。建立5个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实现市、县(区)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督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履行散居孤儿权益维护的职责,落实城乡社区(村)儿童福利督导制度。继续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目。
(3)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和公益金使用管理。完善销售网络体系,保持福利彩票销售平稳增长,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社会公示,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置,开展公益项目绩效评估。
5、抓好优抚促进双拥创建
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成伤病残退役士兵、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离退休人员安置任务。落实好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小额贷款、个体经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退役士兵创业。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优抚、安置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伤残评定和抚恤工作。推进烈士褒扬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目标要求,加强双拥宣传教育,激发双拥创建活力,进一步增进军地、军民鱼水关系,切实发挥双拥工作在加快灾后重建、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6、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按照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要求,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诚信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指导社会组织按照现代社会组织要求完善法人治理,加强内部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积极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
7、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强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按照《雅安市“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行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着力增进城乡社区的服务功能,构筑社区基础服务平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7%,开展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社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继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持续做好全省第九届村(居)委会选举后续工作,指导县(区)开展新任村(居)委会成员培训,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制度建设,提高村(居)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村(居)委会主任述职、述廉工作,完善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8、加强区划地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科学合理地调整乡镇建制,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科学编制地名规划,强化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健全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地名标志设置,健全地名标志长效维护管理机制。完善地名数据库系统,建立地名数据维护更新机制,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市(州)间和市内7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勘界工作,开展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妥善处理边界争议纠纷事件,开展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
9、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努力推动全市火化率稳中有升。加大惠民殡葬工作力度,促进各县(区)惠民殡葬政策的扩面、增项、提标工作。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有效整治超标准大墓修建、散埋乱葬等违规行为,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探索建立多位一体的社会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救助网络全覆盖。提升婚姻、收养工作水平,继续扎实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快婚姻与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规范收养登记工作。
10、抓好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超前防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工作责任制,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各项民政工作之中,与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民政业务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民政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和审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提升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效能。健全和完善学习、工作、财务等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加强对慈善捐赠、优抚、救灾、救助、福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强化绩效评价。
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新要求,围绕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观点教育、宗旨意识教育,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止懒治庸”,继续发扬抗震救灾精神,弘扬“5+2”、“白加黑”的奉献精神,奋力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雅安灾后恢复重建和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部门概况
市民政局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4个。
市民政局总编制793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参公编制3人,其他事业编制759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69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公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140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30人,退休人员187人。市民政局固定资产总额4066.7万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532.34万元,较201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186.30万元增长-26.73%;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532.34万元,较201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86.30万元增长-26.73%。扣除上年结转等因素,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3年同口径比较增长11.49%。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548.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47.41万元,公用支出201.46万元。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数177.42万元,其中:无军籍退休职工绩效工资70.7万元,城乡低保工作经费10万元;救灾工作经费5万元;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经费2万元;无军籍职工生活补助10.10万元;无军籍职工医疗费5万元;老红军、遗属困难补助4.50万元;老龄委活动费3万元;救助工作经费28万元;“三无”孤残儿童补助经费14万元;市福利院事业经费补助15万元;“三无”孤残人员费用3.50万元;收治“三无”精神病患者经费2万元,随军家属医疗费2.6万元,灾后重建工作经费2.02万元。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救灾工作经费;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经费;无军籍职工生活补助;无军籍职工医疗费;遗属困难补助;随军家属医疗费;老龄委活动费;救助工作经费;“三无”孤残儿童补助经费;市福利院事业经费补助;“三无”孤残人员费用;收治“三无”精神病患者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统筹安排: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市级配套17.64万元;老复员军人调标配套资金114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费20.90万元;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费32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配套30万元;城市低保配套经费100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156万元。统筹安排项目待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或有关政策明确后再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