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我市低价药品将取消最高零售价格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07-03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为调动医疗机制、医生和患者合理优先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促进用药结构优化,科学合理用药,减轻患者总体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安排,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价格调控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