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51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
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
改价格〔2014〕514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3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