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汉源县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汉源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冯贵强任组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人行汉源县支行等12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汉源县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汉府办[2014]47号),决定于2014年4月24日至7月19日在县辖范围内开展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活动整治重点:一是从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以“担保、理财、典当、贷款、农村合作社” 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未经批准实施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行为,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使用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三是金融机构内部与社会有关组织或个人相互勾结,非法放贷、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其他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