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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宗局组织宗教界人士召开“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座谈会

来源: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4-06-12 16: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611日,雅安市民宗局在市行政中心5b918会议室举行宗教界座谈会,组织学习了《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2014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宗发〔201415号)、《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2014年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国宗函〔201470号)和《雅安市推进开展“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方案》(雅民宗〔201431号)3个文件,对2014年度“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对法律“进寺观教堂”和进一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由市民宗局副局长高崇军主持。

高崇军在座谈会上指出,组织全市宗教界开展“学习月”活动,是继续深化贯彻落实国家、省宗教局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必然要求,是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是依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任务,对进一步增强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宗教政策法规对宗教健康发展以及促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他强调,宗教界要准确把握“学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要结合国家宗教局提供的《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相关政策法规汇编》、《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宣传手册》5个学习读本以及“六五普法”规划、《雅安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宗教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和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增强依法有序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要求,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各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结合具体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确定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教育的说服力。要把讲经讲道与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结合起来,把宗教政策法规的条文转化为符合宗教特点的语言,把宗教政策法规的要求融入到讲经讲道的具体内容之中来,并通过讲经讲道的方式引导信教群众增强政策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要针对实际问题引领学习。各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着眼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实际,着眼于当前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把学习活动与推动完成重点工作,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结合起来,同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现学现用,边学边干,着力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和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学习。各团体要在县(区)民宗局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组成领导机构或指导机构,深入所属寺观教堂开展调研,主动了解教职人员的学习需求,把握学习重点,指导、推动“学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要根据各教派的特点,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确定目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在组织实施上花气力、下功夫、见成效。

     雅安市佛教协会会长智灯、市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傅照清、雨城区清真寺管委会成员(驻寺阿訇)马良、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任陈德康结合各教派实际分别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将密切贴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扎扎实实组织开展活动,把学习活动与推动完成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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