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续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推进,贯彻落实全市第二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民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作,局重建办同志要“沉下去”,到县(区)、直属事业单位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把握工作要求、时间节点,按时报送进度,加快推进未开工项目。
完成情况:已要求市级未开工项目倒排工期,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按灾后重建文件要求,7.20前做到全部开工。要求各县区按时上报项目进度和完成投资额,并按时向发改委及重建办上报了各种资料。
2.全面检查救灾物资和资金的发放、管理、使用情况,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县(区)工作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整改、再落实。
完成情况: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对救灾物资和资金发放管理以及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点物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3. 对县(区)民政专项资金、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直属事业单位招投标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力度。
完成情况:结合各县(区)上报专项资金检查报告,召集相关科室开会研究,由相关科室拟定资金检查方案,正在按局党委统一安排开展检查工作。
4. 继续深入抓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群教办《关于认真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通知》,做好弱势群众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相关工作;继续查摆问题,开展真批评。
完成情况:按照市群教办《关于认真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通知》,进行认真梳理,建立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整改台账,认真查改“错保”和“漏保”现象,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5.加强与省厅衔接,进一步明确民生重点工作目标,制定相关标准、要求,下发县(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民生实事指导、检查工作。
完成情况:经与省厅衔接,进一步明确了民生工程重点目标,已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6.继续做好省内外慈善组织捐赠意向对接;抓好慈善捐赠项目资金的落地和检查工作。
完成情况:目前正在积极对广东援建项目进行落实。
7.做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开展雅安社区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对市本级、县(区)福利院、敬老院、社区的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待业青年、留守妇女等愿意参加培训的,进行免费培训,对于培训合格者将颁发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现已完成第一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