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第二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全市科技系统灾后重建工作实际,我局为早日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与质量”双落实,重点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贯彻落实。
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抓好学习贯彻。通过全局职工大会、重建工作联席会传达学习《全市第二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全体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大灾作为促进大发展的重要机遇,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增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检查指导,认真履职尽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确保重建任务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二、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程进度。为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5月13王锐局长率科技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产业专家组深入芦山、天全等县灾后重建一线调研,对科技领域的公共基础设施和产业方面的重建项目进行检查督导。王局长一行首先听取了项目实施负责人对重建工作的汇报,随后要求项目实施负责人要针对不同的实施阶段制定相应的建设计划、实施措施,对重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对接,群策群力推进项目重建进度,确保重建项目按期完成。最后强调主管单位和专家组要积极指导灾区重建工作,要加强对灾后重建中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合力推动灾后重建项目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四项措施,积极推动科学重建。要求各县(区)科技部门在灾后重建工作中要落实好四项措施,有序加快推进科技重建:一是预留空间,充分考虑市科技服务中心的长远发展需要,进行多方调研并聘请相关专家指导;二是严把设计会审关,确保科学重建落实到设计中去,业主单位要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科学重建清单、建设标准、抗震隔震、防灾等技术要求;三是科学编制工程量清单,确保科学重建落到实处。四是做好材料询价机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前,所有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调查、询价,确保优价优质重建。
四、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在重建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购置环节上,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工程实施内部控制,将及时有效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家安排和政府统筹安排的重建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所有重建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程序进行,杜绝各类贪污、截留、挪用重建资金的违法行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