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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接收“4.20”芦山强烈地震捐赠资金情况说明

来源: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4-04-30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民宗局接收“4.20”芦山强烈地震捐赠资金情况:

一、422日国家民委下拨了民族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用于帮助解决“4·20”芦山地震灾区民族工作部门抗震救灾工作困难和受灾少数民族群众应急民生困难

二、425日收到绵阳市民宗系统干部职工筹集捐赠资金41980元,并于425日拨付到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账户,专项用于雅安市民宗局抗震救灾。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将上述两笔资金共计84.198万元上缴了市财政专户。由于这两笔资金属于定向资金,市财政于430日将以上两笔资金拨到我局账户。经市民宗局党组研究,结合各县(区)受灾情况和少数民族群众分布情况,将国家民委下拨的80万元抗震救灾补助经费全额下拨各县(区),用于帮助解决“4·20”芦山地震灾区民族工作部门抗震救灾工作困难和受灾少数民族群众应急民生困难。其中:下拨宝兴县30万元;芦山县15万元;雨城区8万元;天全县7万元;石棉县5万元;汉源县5万元;荥经县5万元;名山县5万元。

绵阳市民宗局的捐赠资金41980元,我局于426日购买了7套帐篷、防潮垫,价值4525元,用于芦山县民宗局职工抗灾自救。剩余经费37455经市民宗局党组研究后下拨宝兴县民宗局2万元,芦山县民宗局1.7455万元,专项用于两县民宗局购买因“4·20”芦山强烈地震损毁办公设施。

     三、56日广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各宗教团体捐赠资金81393.1元,用于我市受损宗教活动场所灾后重建资金,此笔捐赠资金由广安市民宗局直接汇入市财政专户。经与市财政局衔接,此笔资金于201312月拨付到我局帐上,局党组研究后决定:下拨芦山县广佛寺2万元;雨城区龙洞庵2.13931万元;雨城区天主教本堂2万元;雨城区基督教本堂1万元;雨城区清真寺1万元,已于201312月底拨付完毕。

    附件:“4.20”芦山强烈地震接收捐赠资金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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