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2014年全市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市文新广局 发布时间:2014-04-30 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确保文旅灾后恢复重建项目4.20前全部开工,推进全市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科学、高效、有力、有序实施,经市文新广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订2014年灾后恢复重建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工作,以“4.20”前全部开工为要求,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强化督查力度,促进提高工作效能,协调、解决灾后恢复重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困难,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效、快速开展,确保全市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督查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职能,加大对全市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市文新广局拟成立雅安市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

  长:冯锡友

副组长:刘楠、王佳勇、刘晓琴、陈宣杰、王露凤

成员单位:市局重建办、相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由雷华担任主任,局重建办负责具体事宜。

局重建办联系人:姚东梅(8503637  刘强(8502973

三、督查范围及工作重点

1、督查范围

各县(区)文新广局、市级相关部门所有进入灾后重建规划的项目。

2、督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推进情况督查,督促责任单位倒排工期,按时推进,确保时间节点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防止挤占、挪用、贪污、浪费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效能、廉洁等情况的监督,确保干部勤廉履职;四是加强对重建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建设程序推进,确保项目安全。

四、督查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督查组

1、组  长:王佳勇

2、成  员:相关各科室、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3、督查对象:雨城区、名山区

4、联络员:孙友富   联系电话:8502931

(二)第二督查组

1、组  长:刘楠

2、成  员:相关各科室、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3、督查对象:芦山县、石棉县

4、联络员:李忠斌   联系电话:2360111

(三)第三督查组

1、组  长:刘晓琴

2、成  员:相关各科室、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3、督查对象:荥经县、天全县

4、联络员:代雪梅   联系电话:8502986

(四)第四督查组

1、组  长:陈宣杰

2、成  员:相关各科室、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3、督查对象:宝兴县、汉源县

4、联络员:刘映艳   联系电话:8502978

(五)第五督查组

1、组  长:冯锡友

2、副组长:王露凤

3、成  员:相关各科室、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4、督查对象:市本级项目业主单位

5、联络员:刘强   联系电话:8502973

 

督查时间原则上每月2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督查小组组长拟定。

五、督查工作流程

1、督查。各督查小组每月20日前对督查对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认真填报《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记录单》、《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检查台账》、《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问题整改台账》(以下统称“一单两账”),并及时将“一单两账”报局督查办公室。每月底定期召开督查工作例会,根据督查情况提出督查事项,形成《督办通知》。

2、督办。局督查办公室将《督办通知》下发责任单位和督查小组,督查小组负责督办,并完善“一单两账”及相关内容。

3、催办。督办通知下发后,督查小组要及时了解督办事项的运行和办理情况,适时催办,并及时将催办相关内容送交局督查办公室。

4、办结。责任单位按照《督办通知》要求,对已完成的督办事项,如实上报局督查办公室;对未完成的督办事项,说明原因,提出解决建议,上报局督查办公室。

5、反馈。局督查办公室及时将责任单位上报办结情况反馈局督查领导小组。

6、归档。督办事项办结后,局督查办公室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六、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注重摸实情、报实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应全市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情况。

2、注重实效。把抓落实、重实效贯穿于整个督查工作中,讲究效率,求质量、重效果,推动全市文新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及时督办。对安排督办的事项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根据时限要求,紧密跟踪、督促落实,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4、完善档案。督查小组应完善“一单两账”,完善督查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