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新广局,市文化馆、市图书馆:
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情系农民工·关爱留守学生(儿童)”系列文化活动的通知》(川文办发〔2014〕31号)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基本文化权益,发挥文化在提升人文素质、推动现代文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作用,现就我市开展“情系农民工·关爱留守学生(儿童)”系列文化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民工和留守儿童文化阵地建设
各单位要充分整合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及社会各界文化资源,在农民工、留守(儿童)工作、学习、生活集中的地方,试点建设“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等文化阵地,为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提供素质教育、信息服务、文艺鉴赏、无线wifi等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在大中型企业、工业园区、商区、建筑工地等农民工生产生活密集区建设固定文化设施,配置临时性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文化服务。针对农民工、留守学生(儿童)特点和需求,充实完善阵地设施设备和服务内容,注重实效性和节俭性,尽可能利用现有设施设备,不搞重复建设。
二、开展农民工和留守儿童系列文化活动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要发挥骨干作用,加大对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的免费开放力度,大力推进“两看一上”工程(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基层服务点(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农村基层服务站)。开设“农民工网(夜)校”、“留守儿童绿色网吧”、“农民工读书会”,“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艺学校”、“农民工合唱团”、“留守儿童艺术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培训、展演、巡演及流动文化服务。探索与学校建立农民工子女校外教育“馆校合作”机制,开辟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读书学习园地、校外读书辅导活动,长期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校园图书流通点、数据库资源服务,为留守儿童提供亲情电话、儿童读物等活动。以“美丽中国梦.文化志愿行”为主题,以城乡、社区为突破口,辅导培育一批文化志愿者,长期为农民工和留守儿童提供文化志愿服务。加强与教育、科技、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免费提供阵地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三、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协调机制。打破条块分割,推动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各部门文化服务资源,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调、优势互补、优质高效的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制订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服务指导规范,开展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工作的理论研究、制度设计和实践创新。市局已将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和考核体系,各单位也要将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计划。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将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工作日常经费纳入公共文化预算,建立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专项经费,重点保障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阵地建设、特定文化产品购买和专门政策引导等方面的支出。省级财政已经将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建设资金列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我市第一批农民工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专项经费已经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纳入2014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加大经费统筹整合力度,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制订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对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活动、文化项目和文化设施等实施捐赠,并参与农民工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服务。尚未建立农民工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的地方要抓紧建设步伐。
请各县(区)文新广局按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订开展“情系农民工关爱留守学生(儿童)”系列文化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阵地建设方案、活动开展计划、管理服务规范、协调保障机制等,于2014年4月4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箱报市局文艺科。
特此通知。
附件:雅安市第一批农民工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
家名单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雅安市第一批农民工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名单
项 目 |
名 称 |
个 数 |
农民工文化驿站 |
市文化馆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 |
1 |
市图书馆农民工培训中心 |
1 |
|
天全县农民工文化驿站 |
15 |
|
荥经县农民工文化驿站 |
7 |
|
汉源县农民工文化驿站 |
3 |
|
石棉县农民工文化驿站 |
16 |
|
小计 |
农民工文化驿站 |
43 |
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
|
市文化馆留守儿童之家 |
1 |
市图书馆“留守儿童示范基地” |
1 |
|
天全县留守儿童之家 |
15 |
|
宝兴县留守儿童之家 |
3 |
|
芦山县留守儿童之家 |
3 |
|
荥经县留守儿童之家 |
7 |
|
汉源县留守儿童之家 |
3 |
|
石棉县留守儿童之家 |
16 |
|
小计 |
留守儿童之家 |
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