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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理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4-04-28 20: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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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编码

00887028-9-a-010000

行政权力名称

办理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

实施主体

雅安市民政局

行政权力依据

    1、民政部《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政部令2005年第29号):第三条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产品《目录》,由国务院民政部以《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形式公布。从事《目录》中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产品生产装配的企业,专用件并由本企业直接为残疾人或者患者装配使用的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前,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资格认定。

2.《省政府决定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川府发24号附件)(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实施部门:民政厅;下放层级:市(州)

收费依据

相关法规待出台。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雅安市民政局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2222772(民管科)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民政厅或雅安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雅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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