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挖角彝族藏族乡七里坝村,是“百里金果长廊”的廊头,盛产优质黄果柑。“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七里坝32户群众房屋受损严重。为尽快解决受灾群众的永久性安置问题和尽快恢复、发展生产,石棉县坚持“以人为本,还权于民”的工作思路,以民主化为核心,以“四个自主”为主线,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引导村民开展基层自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半年时间完工并达入住条件。目前,大部分受灾群众已搬入新居,是全县首个提前完成重建的集中安置点。
“自建委员会”——科学还权于民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公权与私权一直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两者之间的冲突协调必然反映到“尊重民意”与政府行为的关系上,如何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始终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如村民选择“原址重建”,可能会影响该片土地集中开发利用政策的实施;村民选择的施工单位(施工队)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虽有资质,建筑质量达不到灾后重建房的质量标准,那么政府如何保证自建房的建筑质量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其次,在充分尊重民意,发挥广大村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可能会使村民“自治权”被人为放大。最后,重建政策在落实中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村组干部作为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为他们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宣传重建政策时不全面甚至错误;村民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文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理解也可能不准确,这两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将导致农村重建政策在贯彻执行中出现偏差。
为此,通过何种方式还权于民,取信于民,加快灾后重建进程成为主要考虑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挖角乡重建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召开了七里坝重建户户主大会,推选出5名德高望重、乐于奉献的户主组成自建委员会,会上明确通过由自建委代表大家牵头负责重建有关事宜。所有涉及群众的土地调整、建房款筹集、重建意愿收集、重建政策的宣传等事宜由自建委员会负责落实。乡上则负责规划设计、地勘立项、筹措场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与专业部门和县上的协调工作。
重建前期,经联系乡县级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研究,具体梳理出需要解决8个方面的问题,形成了七里坝重建方案的初步框架。接着,由联系七里坝乡村干部将问题交七里坝自建委员会反复多次,商讨解决方案,最终形成共识。重建委员会有效的协调了公权与私权的矛盾统一关系,更有力的推进灾后重建,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自”原则——和谐助推重建
土地自调。土地是农民生存发展之本,特别是已经丰产了的黄果柑园对于七里坝的群众来说,更是实实在在的“摇钱树”,每年亩产值超过10000多元。但为了争取更好的发展机遇和平台,七里坝自建委动员群众拿出有限的丰产黄果柑园置换宅基地,自建委成员更是率先垂范,提出由宅基地面积较多的重建户自选黄果柑园,看上那一片就置换那一片。原地震震毁危房的房前屋后有许多零星树木,如果参考水电移民的办法,那是要逐一登记补偿的,但灾后重建是群众自建,是为群众自己办实事、好事,自建委开会讨论通过,由农户各自自行移栽,不予经济补偿,完美解决了至关重要的建房用地问题,体现了群众智慧的强大力量,为重建新村打下了坚实基础。
过渡自主。由于七里坝是在原址全部推倒重建,故无法就地就近过渡,重建的32户91人全部需要异地过渡。在七里坝周边因大岗山工程建设者较多,电站移民过渡和洪灾紧急过渡人员众多,房源异常紧张、房租较高的背景下,七里坝群众不等不靠,主动克服困难,采取投亲靠友、租房等形式全部实现自主过渡,省去了搭建板房和临时过渡房的环节。
资金自筹。筹集建房资金是新村重建的基础环节和关键环节。在具体筹资过程中,自建委在启动建房前,先期商议决定所有重建户预交50%的建房款,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重建户按1000元每平的单价如期预交了200多万建房资金。在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和建房单价后,自建委成员又分头联系重建户,为他们出谋划策各方筹集建房款,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一次性拿10多万现金出来,还是有不小难度。为此,乡党委政府积极协调乡信用社及时按政策贷款,对于重建政策支持之外还有资金缺口的,经济条件较好的自建委主任,还拿出自家的存折为他们担保贷款。就这样亲帮亲、邻帮邻。建房启动1个月内,七里坝已落实建房款410多万,资金到位率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建房款的难题。
房屋自建。由七里坝重建户公开推选的自建委员会,不负大家重托,认真代表全体重建户履行业主职责。在规划设计和场平阶段,不断收集汇总群众意愿,根据七里坝实际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在竞争性谈判确定建房单位时,更是认真负责,为了降低建房成本,确保建房质量,一轮又一轮地与施工单位谈判。建房启动后,自建委每天安排一位委员挂牌到现场监督建房,关键环节或遇到问题,自建委更是全部到场。对钢筋等主要建材,自建委在县乡委派专业监理的指导下,不仅要检查质量,还要记录数量,杜绝了一切偷工减料。在地圈梁、抗震柱和楼层浇筑等重点部位各个环节施工时,值班自建委成员经常工作到凌晨4、5点钟,真正做到了全天候、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