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驻雅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市灾后恢复重建“民生优先、科学重建”主题,全面提升灾区环境阶段形象,展现灾区干部群众良好的精神面貌,针对我市当前城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从3月25日开始,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城乡环境集中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重点及治理要求
按照“城乡统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综合治理国省干道和县乡交通道路沿线、雅安中心城区、各县城、新村聚居点、各类产业园区、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存在的车辆乱停、建材乱堆、强弱电线私拉乱接、垃圾乱扔等十大突出问题,实现城乡容貌规范有序、秩序井然、亮化美化。
(一)强化道路管护。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清理道路边沟、边坡、水沟、背沟卫生死角;完善道路标识、标牌,确保辖区内国省干道和县乡道路路面整洁、平顺。
(二)治理村庄乱象。要按照“净”、“畅”、“宁”、“丽”的总体要求,规范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清理农房周边杂物,规范柴火堆放,拆除救灾帐篷,美化农家院落,通过集中治理,缩小新、老聚居点差距,展示村庄干净、道路通畅、环境宁静、庭院美丽的和谐新农村形象。
(三)清理废旧广告牌。全面清理过期广告、废旧标语,对损坏及破旧的广告标语进行拆除或翻新,适当悬挂展示灾区“民生优先、科学重建”的标语。
(四)治理出摊占道。严格落实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摊点归区的规定,全面清理占道经营、骑门经营摊点及游商小贩;对暂时不能取缔的,划定临时市场,统一风貌,规范管理。
(五)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停车场、修车场、洗车场(三场)管理。重要节点不得随意设置临时停车场,对于道路两侧已划定的临时停车场,须设置明显标识标线,车辆停放朝向一致。
(六)强化垃圾处理。科学选择生活垃圾处理点,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村庄须完善村规民约,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垃圾“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体系的作用,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七)规范市场管理。全面规范农贸市场、建材市场、临时水果市场,摊点归区、停车归线、广告归栏,推进市场经营秩序化、制度化、常态化;及时清理市场内及周边卫生死角,确保市场内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溢流。
(八)理顺强弱电线。按照“横看成排、侧看成立”的要求,全面清理影响城乡天际景观的强弱电线乱拉乱接现象,及时理顺重要节点的强弱电线。
(九)加快推进危房拆除。加快待拆迁房屋倒房进程,因故不能拆除的要采取打围措施。
(十)治理建材乱堆。全面规范施工工地及自建户的建材堆放,严禁占道摆放,道路两边的建材堆放不能超过公路边沟,且需有序堆放。
二、实施步骤
集中治理从3月25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5日—3月27日。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综合治理进行动员部署,营造治理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28日—4月10日。整合力量,攻坚破难,开展集中治理,强化日常治理,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并对治理成效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1日—4月30日。对综合治理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升。
三、责任分工
(一)县(区)政府。县(区)政府是集中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职责,强化公路、河道沿线的环境治理工作,抓好高速公路出口、国道318线、原省道210线、重要新村聚居点和中心城区治理。
1.雨城区要强化城区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的管护工作,突出抓好成雅高速三个进出口通道、国道318线多营高速公路出口至芦山飞仙关镇沿线的“五乱”治理,加强沿线绿化带的补植、管护,对多营镇大深村沿线的猕猴桃销售点外观风貌要进行清理、修复,进一步规范摊点。
2.名山区要重点抓好城区、雅名快速通道沿线“五乱”治理,强化清扫保洁。
3.天全县要重点治理国道318线多功乡段和南天新区周边的“五乱”问题。
4.芦山县要重点抓好国道318线飞仙关镇段、省道210线芦山飞仙关镇至宝兴县灵关镇、芦山县城至龙门乡及县城“五乱”问题,强化飞仙关镇凤凰新村、芦阳镇黎明新村、龙门乡隆兴新村等聚居点及芦山县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5.宝兴县要重点抓好省道210线灵关镇至宝兴县城(含)的“五乱”治理,对灵关镇中坝新村等聚居点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治理。
6.荥经县要重点治理雅西高速荥经出口至荥经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县城、荥经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五乱”问题。
(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从主管和行业指导的角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切实做好本单位环境治理工作的同时,按条块结合的原则做好行业和系统内环境治理工作。
1.市公安局要做好中心城区违法占道停放机动车、出租车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清理、完善城区及重点路段、重要节点的交通警示标牌。
2.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牵头做好市政基础设施检修、管护及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规范在建工地打围作业,封闭施工。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和路面维修治理,维护公路周边的容貌秩序和正常的安全通行功能,重点对国道318线、原省道210线飞仙关至芦山至宝兴县城公路沿线各类标识标牌进行规范管理,治理路面坑槽,提高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档次。
4.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展雅安中心城区“五乱”治理工作,督导县(区)持续治理城乡环境,重点对主次干道和繁华路段影响容貌的各类非法设置、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牛皮癣进行集中清理;对各类店外洗车点、车辆维修点、废品收购点和饮食加工点等进行治理和规范管理。
5.市水务局牵头做好河道沿线环境治理。
6.市工商局要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摊点归区、停车归线、广告归栏。
7.市环保局负责做好工矿企业排污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8.市文旅集团负责做好三雅园广场公共区域的风景园林、公共设施等管护和保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强化对环境集中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考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灾后重建重要内容,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强大声势。
(二)落实资金保障。科学统筹安排治理资金,既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又要按照厉行节约、民生优先的原则,扎实、有力推进集中治理,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区)和各牵头部门(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衔接,明晰管理区域和责任,联动协作,统筹推进,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环境集中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推进群众监督与行政监督、媒体监督互动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网络体系。
(四)创新治理机制。在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创新治理工作机制,通过评比“五星文明户”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研究、探讨社会管理,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化进程,多渠道引资融资,推进治理工作向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转变。
(五)强化督查问责。由市治理办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配合,对各县(区)和市级部门承担的职责及重要节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评,评分结果及排名情况向全市通报。市环境治理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集中治理工作抽查、督查,实施跟踪问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问责。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