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合法权益,雅安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策划、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包括“3.15”宣传咨询活动在内的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宣传普及新《消法》,敦促行业、企业自律,推进社会各方积极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为雅安灾后恢复重建和实施“后发追赶”战略构建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一是召开消委会理事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增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力、推进维权专业化、高效化。雅安市消委会于2014年3月7日上午召开三届三次理事大会,对新《消法》亮点进行解析,分析消费投诉热点,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和“3.15”活动。根据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新设立家用汽车、金融消费和诉调对接等五个消费维权工作小组,充分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推进维权专业化、高效化,增强维权合力。要求大力传播科学文明安全的消费理念,努力解决好广大消费者关心、社会关注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水平,服务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
二是隆重举行“3.15”宣传咨询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力。3月15日至17日,由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主办,雅安日报传媒集团承办,在市区三雅园隆重举行了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雅安市“3·15”宣传咨询活动。相关部门、单位、商家代表、消费者代表出席开幕式。雅安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消委会会长李钟在启动仪式上讲话。他说,工商部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贯彻新《消法》,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监督,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希望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支持和参与,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工商部门在活动现场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消法规定的新权益和新责任,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新方式、新理念,现场受理群众消费投诉10起,并开展了消费侵权“霸王条款”征集工作。58户商家和单位参与形象展示和消法宣传,近万人次到活动现场参与和咨询。在3月15-17日,全市24小时开通12315消费投诉热线电话,特别是在央视3.15晚会直播期间,全市各级消委组织、消保机构,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及时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截至3月17日,全市12315热线电话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6件,消费投诉21件。
三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宣传效果。“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除采取由工商执法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和讲解的常规方法外,还组织开展了新《消法》有奖知识问答,礼品派发,为群众安排了热情火辣的街舞、优美动听的歌曲、积极健康的扇子舞、健身溜溜球、动感活力的爵士舞等精彩文艺节目,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趣味性,让现场观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了解新《消法》,增长维权新知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
四是公示诚信兴商企业信息和消费侵权案例,敦促各界增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3.15”当天,集中展示了一批诚信兴商企业的形象,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公示了一批商品质量检测检查结果,通过《雅安日报》公示了“2011-2012年雅安市消费安全示范单位”、《2013年雅安市消费纠纷十大典型案例》、《雅安市的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和持有人名单》、《2012年度雅安市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起到了褒扬守法诚信、惩戒违法侵权的作用。
五是加强与媒体全方位合作,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尽量多的群众和经营者了解新消法赋予的新权益和新责任,工商部门加强与市级主流媒体合作,在《雅安日报》开辟专栏,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连续近一个月刊发相关文章,对《新消法》进行详细解读;在“3.15”当天,出版《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诚信3.15特刊》,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免费赠阅。在雅安电视台刊播宣传新消法的公益广告等宣传新《消法》的系列节目。《雅安新报》和北纬网等媒体也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
“3.15”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全市进一步浓厚了宣传贯彻新《消法》的社会氛围,为敦促各方共同携手,积极履行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