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召开”廉洁过节电视电话会
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具体规定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近期省纪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导组督查雅安发现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1月20日上午,市委召开全市纠正“四风”廉洁过节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正视突出问题,再添工作措施,重申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
针对省纪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导组督查中暴露出一些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违背的突出问题,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敲响警钟。各县(区)、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消除思想根源上存在的惯性思维,不要认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是“一阵风”搞形式,吃点、喝点无所谓,只要不装腰包;只要是为职工谋福利,违点规也无所谓;只要是争取项目资金,联系上下感情送点土特产、红包、礼金无所谓等思想。二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再次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使广大党员干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三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三公”经费相关规定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会议强调,在纠正“四风”的问题上,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市县两级四家班子、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领导机关和部门要把好关,为各级党员干部当好表率,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释放“上行下效”的正能量,潜移默化地感染和带动党员群众。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从2014年起,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程序,接待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结算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2014年,所有县(区)、市级各部门的“三公”经费必须公开。
会议明确,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要带头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公车私用,春节期间,除值班用车外,其余公务用车要入库管理。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会议结束后,市纪委、市财政、市审计将在全市各级、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2013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组织一次抽查。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决逗硬问责,按照先免职后处理的原则,动真碰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务必取得实效。要注重总结宣传经验和典型,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市上下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