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负总责、市州统筹、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任务、资金、权力“四到县”要求,参照省政府对市州政府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要求,我市扶贫开发纳入市人民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在3月3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暨人口计生、扶贫移民工作会上,副市长李东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2014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责任书。
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我市扶贫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市2014年扶贫工作主要任务是扶持农村1.35万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实施190个贫困村灾后重建工作,完成2010-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工作,通过实施种类扶贫项目,增加收入,确保项目区贫困农户人均纯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目标责任书还对扶贫工作体制建设、机制创新以及强化精准扶贫等明确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