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抓好学习宣传、抓好经费管理、抓好监督检查、抓好制度建设,带头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树立良好纪检监察机关形象。
一是抓学习宣传,树立节约意识。采取召开纪委常委会、职工会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条例规定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依托展板、公示、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使委局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形象。
二是抓经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围绕精简会议文件、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办公用品等方面,县纪委带头严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带头清理办公用房、按标准配置,带头清理办公室摆放的鲜花绿树。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厉行勤俭节约措施,确保《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013年全县共节约资金336.43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经费52.85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会议经费50万元、一般性公用经费83.58万元、执法办案经费100万元。
三是抓制度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印发《汉源县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详细规定接待流程、标准,切实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到制度保障上。创新实施公务接待月报制、婚丧嫁娶宴请备案制、因私使用公车申报制“三项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从源头上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目前,共有1人因私使用公车出县境进行了申报备案,2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进行了申报备案。
四是抓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惩处。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定期督促检查,大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督促干部严格遵守、执行八项规定。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严肃处理。2013年对19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38个单位、23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共查处涉及“四风”问题案件10件,处理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