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暖冬行动”监督检查。为确保群众“暖冬行动”、“四防两保两加强”、冬令春荒各项物资的发放和储备“两到位”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纪委、监察局及时调整力量、安排部署,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重点对过渡房提升工程、住房重建抗震标准等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对各项灾后重建政策落实的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灾区居民温暖过冬。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灾后重建工程招投标、救灾物资发放、医药、税务、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加强监管;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运行的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构筑预防腐败的坚固防线。
三是加大发生在灾区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查办力度。“4·20”芦山强烈地震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加大了对严重损害灾区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2013年查处涉灾案件22件,处理22人。严肃查处了芦山县芦阳镇个别干部扰乱救灾物资发放秩序案,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4名村干部侵吞应急资金案,宝兴县蜂桶寨乡个别干部在“暖冬行动”工作中失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