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市灾后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公开重点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灾后恢复重建来开展,要突出重建政策、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和日常工作动态,确保透明重建、阳光重建。同时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民生工程信息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等重点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县(区)、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按照目录和指南规范、全面公开信息。
二、严格公开规范
1.规范公开平台。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渠道,雅安之窗信息公开专栏是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渠道。
2.规范公开路径。正确选择公开栏目,如市级部门在公开灾后恢复重建政策类信息时应选择:“其他→科学重建→重建政策”。
3.规范公开要素填报。正确填写各种要素信息,如签发人要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关键词要准确等。
4.规范文本格式。要参照现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拟公开政府信息,图片宽度500并居中。
5.规范公开程序。要认真履行审查义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四审”制度,严格内容审核,严格保密审查,严格审签制度。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要严肃问责。
三、严守公开时限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14〕10号)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一般政府信息在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要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重要政策出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策解读,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涉及领导的政务活动,一律要图文并茂。
今年将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含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考核,对平时不及时公开,到后期集中公开的一律实行退回,并依照《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
四、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照《条例》要求,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管理台账,在程序上参照主动公开审签程序,加强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并做好备案工作。特别是申请公开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及一些可能影响雅安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敏感信息,要严格按照公开审签程序严格把关,认真甄别,依法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