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已于2014-01-31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雅安市信访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制定并完善了《雅安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雅安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雅安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雅安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雅安市信访局名义制发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雅安市信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0条。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我局还采取多种措施,使用多种渠道发布信息。我们通过在雅安市信访局党政网页发布信息。还通过公开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办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市信访局将采取改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各处室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理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