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和计生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2决算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2年,市人口和计生委未安排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2年,市人口和计生委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19.02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州)、县(区)相互交流学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2年市人口和计生委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4万元。其中:车辆购置支出17.9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4.42万元,截止2012年底,市人口和计生委车辆保有量为5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2.88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组织人员督促县(区)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进村入户重点检查、开展人口计生统计质量抽样调查,指导基层人口计生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附件:
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合计 | 51.42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19.02 |
3、公务用车费 | 32.4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42 |
(2)公务用车购置 | 1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