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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4-01-08 09: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欢乐祥和过年,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3225号)和《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委办〔201313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全市民政系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特别是要深入乡镇,进村入户,不间断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受灾困难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落1户、不漏1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对各种补助政策兑现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2014年第一季度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五保供养金等各项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在春节前按时足额发放。要积极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组织爱心捐赠,并确保所有捐赠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医疗救助、冬令生活救助等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要积极协调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零就业家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伤残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积极主动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发生临时生活困难人员的寒冬救助工作,加强街头巡查和救助力度,发现1例救助1例,确保救助对象得到有效救助。

二、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要把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实做细救助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拟定具体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和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方案。要对救灾储备物资进行认真清理,尽快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加强对已下拨冬令春荒款、御寒衣被等救灾物资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115日前所有救灾款物落实到户、到人。要强化冬春救助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救助金,确保资金发放过程透明、手续完备。要积极争取慰问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严禁将冬令春荒款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尽量通过“一卡通”直接将救助金划拨到群众账户,采取实物发放的,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要在鼓励群众生产自救、互救互助的基础上,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结对帮扶、扶贫帮困等方式,统筹妥善安排受灾困难群众的过冬生活。要加强对“五保”、“三孤”、“三无”等特困人员过冬救助工作,要确保他们每人至少有2床棉被、1套棉衣裤、1双棉鞋等御寒物资,并于110日前发放到位。要建立特殊困难群体联系帮扶机制,针对留守病残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留守伤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可能存在的隐患,组织力量再次排查,通过村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定期报告和及时救助。要加快推进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资金发放工作。要建立健全过冬物资储备网络,各县(区)要在高寒山区、交通不便的乡(镇)建立物资储备点,储备必要的帐篷、冬衣、棉被、粮食等应急救助物资,确保在出现极端天气,交通、通讯中断的情况下,能够就地及时组织开展救助,115日前要将物资储备到位,并报送储备物资的品种、数量。

三、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要切实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按照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有关政策,及时足额将抚恤补助优待金发放到每一位优抚对象手中。要逐家逐户了解优抚对象生活状况,对享受抚恤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要依据相应政策给予社会救助,并优先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优抚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力度,真正把涉及到广大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到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和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广大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在春节前普遍开展挂光荣牌和送春联活动作为走访慰问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每一个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春节前挂上光荣牌、贴上春联,共同营造尊重、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稳定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通知要求,对各福利院、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精神病医院、农村敬老院、优抚医院、军休所、光荣院、烈士陵园、救助管理站、殡仪馆、救灾仓库、婚姻登记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人员居住区等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要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所有民政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所有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非正常上访、集体访和突发性事件,认真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推动解决信访问题,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有关民政工作的关注和应对。

五、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

    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市委政府有关要求,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和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把精力集中到深入基层,摸实情、办实事,扎实细致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六、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由非正式人员替代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应对。要确保节日期间民政系统信息渠道畅通,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灾情及时报告市民政局,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材料上报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按要求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并于110日前将相关慰问方案、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和救灾物资储备点建立情况、救灾物资储备(含各储备点具体储备)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民政局。

                    雅安市民政局

    2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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