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制度创新。雅安市为省内首个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试点的城市,市政府制定了《雅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颁布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统一为租赁型保障住房,实行“三统一、一分类”,即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在保障对象上实行分类、分层次保障,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对每类保障对象具体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同时将市、县(区)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基层教育、卫生专业人员和基层干部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着力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制定了《雅安市“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工作方案》,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对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明确要求当年提供给农民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应不低于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总量的30%。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期同地段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50%确定,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建、财政部门每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加快推进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4.20”芦山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2013年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6046户,完成改造5849套。全市范围内对旧城危旧房和城市棚户区进行了两次摸底调查,特别是对雨城区2014-2017年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分项目、分年度进行了详细规划,为下一步推进市区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