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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

来源:雅安市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19: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在遭受“4·20”芦山强烈地震后,如何加快推进灾后重建与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解决群众的居住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是摆在雅安市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市住建系统认真分析我市城市建设发展滞后,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相对较差,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以及加上遭受“4·20”芦山地震重创的现状,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意见》(国发[2013]25号)精神,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把“4·20”芦山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与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相结合。调整工作思路,抽调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棚户区改造工作第一线,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执行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5849套,改造面积达到60.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亿多元。2013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1.73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推进情况

(1)科学规划,结合“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科学编制旧城和棚户区改造规划,严格按照旧城和棚户区改造规划组织实施。今年以来,稳步推进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同时加快改造旧城区供排水、供电供气和广电通讯等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管线下地。配套完善旧城区农贸市场、防灾避险场所和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推进旧城改造建设,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2)做好“4·20”芦山地震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拆除和维修加固工作。由住建系统和雨城区街道办事处等抽调工作人员组成“4·20”地震房屋受损安全鉴定工作组,对市区居民住房受损情况进行安全鉴定。依据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推进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的改造,综合整治旧住宅区,配套和完善基础设施。今年6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对旧城危旧房和城市棚户区进行了两次摸底调查,对2014-2017年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分项目、分年度进行了详细规划,为下一步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奠定了基础。

(3)创新改造工作机制,多形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是对改造规模大、资金缺口大的成片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采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改造方式,充分发挥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县(区)发展投资公司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确保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具体采取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和bt建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为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政府、社会、居民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二是对具有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旧城棚户区,通过维修加固、完善厨卫等使用功能和配套市政管线等加以维修改造。三是对旧城住宅区环境差、人口密度大、房屋陈旧、基础设施破旧落后的城市棚户区,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居民自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改造。旧城危旧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区分轻重缓急,有序实施改造。

(4)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利益得到更好维护。我市在确定改造项目和制订安置补偿方案时,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中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的,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信息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得到实惠。

 

(5)加强督促指导。市政府将各县区的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定期对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确保改造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房屋征收(拆迁)问题严重阻碍了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度。无论是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难严重阻碍棚户区改造工作,由于没有及时完成拆迁工作,安置房建设企业无法进场施工,导致棚户区改造不能按时开工建设。如:市区魏家岗棚改项目、大兴棚改项目都是由于部分被拆迁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拒不搬迁导致这些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不能按时开工建设。其次是法定基本建设、招投标程序中,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

三、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意见》(国发[2013]25号)精神,合理介定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控制棚户区改造规模,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各个部门分工合作,让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从而推动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摸清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各种情况,按现行法律法规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拆迁补偿方案,加大征收(拆迁)工作力度,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信息公开,减少拆迁矛盾。

(3)提前进行基本建设的立项、规划审批等报建工作,尽量减少阻碍工程建设周期。

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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