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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区廉租住房申请租住问答

来源:雅安市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18: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问:申租廉租住房应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1.雨城区城区(东城、西城、河北、青江街道办事处)范围内两人及两人以上的家庭(家庭人口原则上以正住户口中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及抚养关系的人数计算),其中一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正式户口。两代以上共同居住或同在一处居住的一家人有两本以上户口簿的,合并按一户计算。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雅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3.无住房不包括在雅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已经享受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或住房安置的城镇和农村家庭或者原有住房人均面积8平方米8平方米以下

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按法定程序并从审定之日起排序。其中,国家和省级“劳模”,以及烈属、伤残军人、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持有残联颁发《残疾证》的,可优先安排。

问:申租廉租住房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有哪些?

答:申租家庭应向登记受理机关出具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雅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问: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确定原则?

答:廉租住房实行政府定价。由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局在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完成之前确定租金价格,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问:怎样确定廉租住房租住对象?

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在公正机关监督下,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再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选房时间。

问:申请廉租住房有时间限制?

答:申租人按程序取得申租资格后必须按先后顺序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在公示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中选租一套廉租住房超过规定时间不选租的按放弃处理

问:廉租住房租金缴交方式?

答:租住廉租住房需缴交5000元保证金。租金缴交方式为每半年缴交一次。

问:申请廉租住房申报地点在哪里?

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由其当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问:提供廉租住房申请材料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文字必须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加盖公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留电话及日期。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签字,各级审查人填写的审查意见必须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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