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川民发〔2013〕20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专项救助行动工作。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川民发〔2013〕204号)
雅安市民政局
2013年12月10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