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医改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雅办函﹝2013﹞232号)要求,现将2013年医改工作开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
截止11月份,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41327人次,救助金额3407.25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26370人次,救助金额994.82万元(包括资助参居18934人,资助参居资金247.57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14957人次,救助资金2412.43万元(包括资助92524人参合,资助参合资金555.14万元)。城市门诊救助人次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08.71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年200元目标任务的104.4%;城市住院救助人次人均救助水平1518.85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年1300元目标任务的116.8%;农村门诊救助人次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68.9元,完成省政府今年下达160元目标任务的105.6%,农村住院救助人次人均救助水平1242.22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年1100元目标任务的112.93%。2013年共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8934人参加城镇医保,支出参居资金247.57万元,参保率达到100%;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92524人参加新农合,支出参合资金555.14万元,参合率达到100%。
城市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救助比例达到62%,农村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救助比例达到64%,完成了省政府和医改工作责任书下达60%的目标任务。
二、全面实现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
今年2月,汉源县成功地开通了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全市六县二区全面实现了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截止11月底,全市通过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网上救助了32138人次,救助金额1013.58万元。
三、不断完善大病医疗救助保障制度
今年6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雅市民﹝2013﹞160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并于今年8月底前各县(区)建立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救助病种在原有救助基础上增加了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失代偿期肝硬化和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为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提供了切实的保障,进一步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截止11月底,我市农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1272人次,支出304万元,城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145人次,支出271万元,提高了我市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综合效能,减轻了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负担。
四、积极开展儿童先心病救治工作
自2012年5月0—14周岁先心病儿童救治“挽救生命、再造健康”行动启动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全力支持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出台相关政策,多渠道广泛宣传,认真摸底排查,多方联系,积极开展先心病儿童救治工作。截止11月底,共救治了符合救治条件的0-14周岁先心病儿童50人,提前完成了省民政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名列全省前列。
五、努力完成市医改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一是配合市医改办研究建立雅安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解决无费用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发生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二是配合市医疗办研究制定《雅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我市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今年,我局按照省政府、省民政厅及市医改办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完成了201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明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最大限度解决困难群众就医困难。
雅安市民政局
201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