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我局于2012年11月和12月分别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社区书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雅文新广[2012]224号)和《关于2012年社区书屋建设管理(设施、设备、出版物选购参考目录)有关意见的通知》(雅文新广[2012]236号)两个文件。今年3月,市局又转发了省局《关于开展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雅文新广[2013]40号)等文件。按照省、市局几个文件“通知”的要求,我市各县(区)局高度重视2012年社区书屋工程建设,迅速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规划选址、协调落实专项资金,严格按标准进行设施、设备和出版物招标采购,及时配送图书,统一编码,分类陈列摆放上架。在此基础上,抓好管理员上网培训,认真制定“三个制度”,按时公布开放使用时间,热情开展社区居民借阅活动。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市各县(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把已建书屋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相互借鉴学习,2013年9月至11月,市局在各县(区)局自查验收总结的基础上,安排了专门人员对各县(区)所建社区书屋进行了抽查验收,共抽查书屋19个,抽查面达38%。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社区书屋的选址和申报工作
2012年度,全市在社区书屋的选址认真按照省市关于社区书屋建设的有关要求,规划选点建立书屋50个,严格按照社区书屋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各县(区)分别使用省上安排资金90万元,自配70余万元,超额自配10万元,确保书屋建设计划落到了实处。
二、认真做好书屋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为使书屋建设规范有序,建成后能方便广大社区群众更好地使用书屋,充分发挥书屋的作用,各县(区)局分别组织社区书屋的管理人员和涉及乡镇的分管领导就书屋标识牌的张贴要求、书架的安装、图书的摆放与分类、图书的编号与登记、图书借阅中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后期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据统计,全市参训人员达100余人次以上。
三、认真做好书籍和设施设备的采购配送工作
在书籍和设施设备的采购中,各县(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省市制订的标准数量采购了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和相关设备设施,统一制作了标识标牌和制度牌,配送工作做到了准确无误,未发生错送漏送现象。不仅如此,石棉县局还提前完成了2013年的建设任务,并为每个书屋配送了g-12照相机一部,汉源县局已超额为社区书屋配送图书采购资金2万多元,每个书屋配送图书2500多册(盘)。
四、加强指导,规范建设
书屋建设期间,各县(区)局派专人到各社区现场指导书架的安装、书籍的分类和摆放、书签的粘贴和图书的编号等工作,避免了书屋建设工作中出现书架安装、书籍分类和摆放、书签粘贴和图书编号等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五、严格标准,做好验收
验收时各县(区)局严格按照“社区书屋检查验收评分标准”的要求,认真填写《检查验收评分表》,雨城、名山、荥经、天全等县区均做到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书屋限期整改,确保了所建书屋合格率达到100%。由于受芦山“4.20”地震灾害影响,个别书屋房舍未建好,暂借临时用房开放使用,当地社区群众也表示赞同和理解。
总之,我市2012年社区书屋的建设一是符合实际,选址正确。所建书屋都建在社区活动室,面积30-50平米以上,位于社区的中心地段,人口集中,房屋宽敞,环境干净整洁,方便群众借阅。二是出版物种类齐全,摆放陈列科学有序。出版物种类齐全,有图书2000余册以上,音像制品10余张及6种以上报刊。所有出版物都统一进行了登记、编号,分类陈列,一目了然,便于管理。三是基础设施完善。我市社区书屋的书架、阅览桌椅、照明等设施完善,配备了灭火器,房屋干燥,利于书屋存放。书屋都悬挂有社区书屋的标牌,书屋外张贴有开放时间和管理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的明显标识。四是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每个书屋都配备了兼职管理员,由社区主任和支书或其他社区干部担任,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且克服各种困难自愿为群众服务。健全了《管理员岗位职责》、《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等制度,严格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配备了图书目录登记本、图书借阅登记本和征求意见本,严格图书借阅管理,每周开放时间都超过5天或20个小时以上,方便群众借阅。
希望各县(区)局加强领导,继续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专人,积极督促各街道、乡镇、社区抓紧时间,尽快完成2013年的建设任务,并组织好自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