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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3-12-30 2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原已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全面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对已收取的2013年春季教科书费,由学校退还给学生家长。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标准与农村一致,即: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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