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雅安市城乡低保工作始终坚持“重点突出、补助合理、体现差别、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分类施保和动态化管理,畅通进出口渠道,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市民政局联合发改、教育、财政等十三家单位印发了《雅安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各县(区)进一步建立健全核查制度,确保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公正认定。
2013年5月,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从290元/人.月提高到3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1500元/人.年提高到1800元/人.年,1—6月,全市累计支出低保金7777.53万元,惠及全市城乡79328户113228人,其中:农村低保60376户、82753人,累计支出低保金4242.68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85.09元,完成目标任务85元的100.1%;城市低保18952户、30475人,累计支出低保金3534.8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91.47元,完成目标任务185元的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