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雅市民﹝2013﹞160号),将于今年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通知规定,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和救助程序仍按照《雅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雅办发〔2011〕103号)执行,救助病种在原有救助基础上增加了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失代偿期肝硬化和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通知要求,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救助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障以及社会慈善有效衔接,以增强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综合效能,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