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草坝镇国土所在日常农房建设巡查中,查知水津村2组黄某新建占耕地修建房屋约160㎡,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该户停工4天后对我镇、村干部的劝阻置之不理,开始继续修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农房建设秩序,保护农田耕地,11月6日草坝镇党委、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对黄某新建占耕地修建的约160㎡的房屋进行强行拆除,拆除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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